【二胎】二胎政策全面落地 2016年1月1日元旦實施
二孩政策什么時候正式實施是大家一直討論的二胎話題,今天,關于這個話題迎來了最新消息 。12月27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將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這就意味著,明年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 。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計生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審議后,有的委員提出,“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的,應當更加突出,建議單作規定 。此外,有意見認為,修正案草案第七條也是關于再生育子女的規定,建議與第一條合并 。
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將“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單作一款,同時,將第七條關于“再生育子女”的規定,并入第一條 。
符合法律生育均可獲延長生育假
修正案草案第三條規定:“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有些委員、代表提出,這一規定不夠清楚,容易理解為只有生育兩個子女的才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 。
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將這一條修改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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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獨家庭將繼續獲扶助
修改前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27條規定,“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該給予必要的幫助” 。不過,21日提請審議的修正案草案將第27條完全刪除,上述規定也擬從計生法中“消失” 。
對此,不少委員認為,應當保留對獨生子女父母養老的獎勵,對失獨家庭應當考慮加大扶助力度 。經法律委員會研究,保留現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27條,并修改為: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會消失
計生法修改后,被保留下來的還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
【【二胎】二胎政策全面落地 2016年1月1日元旦實施】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代表提出,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后,對原來的獨生子女獎勵和扶助措施應當繼續執行 。
“最終版”的計生法修改明確:“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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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修改,進一步明確了“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法律修改前按照規定應當享受相關政策的,法律修改后可繼續享受獎勵扶助 。
“全面兩孩”落地后配套措施跟得上嗎?
“全面兩孩”后,配套措施能否跟上也備受矚目 。
張春生對此回應:“對有些局部地區可能存在需求量大,但是供給能力還可能不足的情況下,我們將與發改委、財政部等相關部門進行充分的協商,積極地推動這些地區增強相應的母嬰保健功能、避孕節育、生殖健康方面的能力,特別是針對35歲以上高齡的孕產婦在生育當中的一些特定需求,因為他們面臨著母嬰的安全問題 。”
他認為,總體看來,全國服務能力總體是與新政策相匹配的,“現在全國27萬張孕產婦床位,總體是能夠滿足需求的” 。
“禁止代孕”為何增加后又刪除?
21日提請審議的計生法修正案草案規定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代孕 。這一規定也引發了不少意見分歧 。比如,一些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這次修法應當圍繞五中全會決策進行,而“禁止代孕”規定與“全面兩孩”沒有直接關系,且有些問題還需深入研究論證,建議刪去 。這一意見被采納后,獲通過的修正案未涉及“代孕”條款,還相應地刪去了草案中的“違反規定實施代孕等將受到相應處罰”的規定 。
對于這一變化,國家衛生計生委法制司司長張春生表示,當初之所以增加“禁止代孕以及買賣精子、卵子”的規定,主要考慮到:目前在代孕以及買賣精子、卵子這些方面,雖然有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兩部部門規章,但部門的規章位階比較低,在非法的這些交易活動當中,相關人能夠獲取很多暴利 。“
我們希望能夠通過這次法律的修訂,將十多年來我們一直在依據相關部門規章推動的這項工作能夠上升到法律的層面 。”
雖然未入法,但衛計委表示,未來將會同相關部門繼續加強對這個領域的管理,嚴禁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嚴禁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 。同時,進一步加強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管理,保障正常的醫療秩序,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