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二孩政策全面放開 晚婚晚育假將取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確,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修正案將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草案中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 。也就是說,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將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 。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個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的相關獎勵 。

【二胎】二孩政策全面放開 晚婚晚育假將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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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晚婚晚育、獨生子女獎勵規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施只有13年,但“只生一個好”的計劃生育政策從上世紀70年代便開始 。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保障措施,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 。

根據現有《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夫婦,可享受3天婚假 。

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夫婦,根據當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四川為23天(含原有的3天婚假) 。

符合晚育年齡(女子24周歲后生育第一胎)的夫婦,可延長30天產假(女) 。

按照修正案草案,從明年1月1日起將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

【【二胎】二孩政策全面放開 晚婚晚育假將取消】采訪人員采訪了某國企人力資源部,對方說,只要新政策沒實施,就按老政策執行,所以,只要12月31日前拿著結婚證去請假,符合條件的仍可享受23天的晚婚假 。

采訪人員所在單位多名正在籌備結婚的同事表示,為了多出來的20天,干脆12月31日前把證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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