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超載怎么處罰 看看法律是怎么規定


貨車超載怎么處罰 看看法律是怎么規定

前些日子, 無錫高架橋側翻,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 。經過專家的調查,系運輸車輛超載所致 。那么今天這篇文章,就來簡單介紹一下,貨車拉多少貨物算超載?一旦超載了會面臨什么樣的罰款?
其實關于超載的問題,我國法律是有明文規定的 。根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三條規定:本規定所稱超限運輸車輛,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運輸車輛:
(一)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米;
(二)車貨總寬度超過2.55米;
(三)車貨總長度超過18.1米;
(四)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18000千克;
(五)三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5000千克;三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7000千克 。
也就是說,上述所列舉的參數,都是最大極限 。超過上述所列舉的參數,車輛就屬于超載行為 。而超載是明令禁止的一種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第四十八條: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 。
第四十九條: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 。
關于超載的處罰,我國法律同樣有明文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規定: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附件4規定: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一次記6分:
【貨車超載怎么處罰 看看法律是怎么規定】(六)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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