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房子可以加女方名字嗎 看看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吧

結婚前,很多準夫妻都會為了房子的問題而發愁,畢竟在一起還好說,日后離婚了,房子就變成了大問題,那么結婚前房子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嗎?來看看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吧!


和男友剛談戀愛的時候,他就在家人的幫助下買了一套房子 。當時我和他說,等將來我們結婚了,你的房子一定要加上我名字,要不然我們現在就分手,免得日后感情越深分手越難 。男友內心很掙扎,和我爭吵了起來,說我太過分,哪有談戀愛就惦記他房子的 。
提出如此要求,是我對未來沒信心 。當時婚姻法有了新解釋,夫妻一方婚前買房,離婚后房子歸一方所有,另一方沒有權利爭奪產權 。
這對我們女人來說,一點安全感也沒有,何況婚后我還需要與他共同承擔房貸,他的工作收入也并不比我高多少 。
我以為男友被我的要求嚇跑了 。不料一個星期之后,男友跑來求和,他答應我的條件,同意婚后在房產證上加上我的名字 。轉眼我和他戀愛談了三年,今年2月份我意外懷孕,我倆高高興興挑了個好日子準備領證結婚 。
領證之前,我再次和男友強調,領證后一定要在房產證上加上我名字,這次男友卻很不爽快,直接朝我吼了起來:“你這個女人結婚就是為了房子嗎,老惦記我的房子,房子比感情還重要嗎?”
現在我們之間一直膠著著,誰都不理誰,就僅僅是因為房子的問題,難道這是我的錯嗎?
其實女生在結婚前都會擔心將來的事情的,對于房子的問題,就來看看相關法律條文吧!
婚前財產,屬于一方所有的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婚前購買的房子,產權就屬于婚前購買人所有 。那么婚前男方買房產權就屬于男方的,結婚要加上女方名字,就屬于對另一方的贈予,離婚時,按照共同財產分割 。


婚前買房,婚后辦產權證,房屋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
1、如果購房時無貸款,不影響一方婚前財產的認定,婚后房屋也不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轉為夫妻共同財產 。
2、如果購房時有貸款,婚后共同償還,產權則為按份共有,婚前一方出資部分為婚前財產,婚后共同還貸部分為夫妻共同財產 。
注意:保留好《房屋買賣合同》、《抵押貸款合同》、付款憑證、銀行存取款單據 。
婚前一方購置的房產,婚后再售如何認定財產權屬?
【結婚前房子可以加女方名字嗎 看看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吧】1、仍然屬于婚前財產,但實踐中存在離婚時財產來源及區分問題,所以要保留相關證據 。如:房屋買賣合同,轉賬憑證,避免一行多戶頭或多行多戶頭 。
2、若再售后又購置共同居住的房屋,要保留證明財產前后變化關系的證據(如前后的資金流向),才能獲得法律上的支持 。
不少夫妻即使在婚前已經購買了個人房產,在結婚之后都會愿意將另一半的名字加在房產證上 。那么對于這種婚前房產婚后加名字的行為,法律允許嗎?經過財產擁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兩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 。如果婚前房產加上對方名字,房產就成為共同財產,如果離婚,對方有權利分割 。
男方婚前買房寫女方姓名要注意什么?
男方自己在婚前購買了一套房子,若想將女方的姓名寫在房產證上的話,還需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


1、 確認雙方有購房資格
買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不同的城市對購房者的要求不同 。比如,上海要求購房者連續繳納五年社保才可購房,深圳則要求購房者連續繳納三年社保才可購房 。所以,就算男方想要將女方的名字寫入房產證中,前提也必須是女方擁有購房資格才行 。
2、 做好婚前財產公證
以后的事情誰都說不好,也許前一天還恩愛,第二天就鬧起了離婚,所以即使是一方出錢買房,但也寫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婚前財產公證的環節還是不能省略的,這樣才能減少糾紛的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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