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擺攤行為怎么規定?什么人可以臨時占用公共空間?

【北京發文規范擺攤行為】于2020年10月16日,據了解到,年初受疫情影響,我國多地推出地攤經濟,為防止市場混亂,北京發文規范擺攤行為,那北京發文規范擺攤行為具體是怎么規定的?什么人可以臨時占用公共空間開展特色經營活動?
北京發文規范擺攤行為

規范擺攤行為怎么規定?什么人可以臨時占用公共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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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北京發文規范擺攤行為的問題
一、北京發文規范擺攤行為具體是怎么規定的?
疫情常態化防控期間,合規企業可臨時占用公共空間,在“規定時間、規定區域”內,“限定品類”擺攤設點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北京市商務局、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北京市城管執法局、北京市消防救援總隊、北京市交通委共6部門近日聯合發出《關于疫情常態化防控期間臨時占用公共空間開展特色經營活動有關工作的意見》,對在城市中擺攤設點行為作了明確 。
其中,臨時占用公共空間的企業,應持有有效證照,落實企業經營主體責任,禁止轉包轉租,保障安全、合規經營 。餐飲企業不得在露天環境下從事食品加工制作、燒烤食品、制作飲料等行為 。遵守市容環境衛生、生活垃圾管理規定,實行垃圾分類,無暴露垃圾、污跡等,務必做到人走場清 。不產生影響周邊居民的噪聲、異味、光污染等 。
想要開展特色經營活動,必須守規矩才行 。工作意見提出,臨時占用公共空間開展特色經營活動,必須遵守“規定時間、規定區域、限定品類”的原則 。除了要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地方經濟發展與文化特色,還不能影響居民生活和安全出行,不破壞市容環境衛生,不占用道路停車泊位,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嚴格遵守消防救援、食品安全、產品質量、交通安全、廣告牌匾和臨時標語宣傳品、環境保護等管理規定 。
【規范擺攤行為怎么規定?什么人可以臨時占用公共空間?】 此次本市提出的“臨時占用公共空間開展特色經營活動”,與此前備受關注的“地攤經濟”有著明顯區別 。在同時公布的解讀中提出,臨時占用公共空間開展特色經營活動,是疫情常態化防控期間的階段性措施,并且由區人民政府綜合考慮市民需求和商業街區經營需要,統籌劃定經營區域,限定經營時間、經營品類,嚴禁占用城市道路開展經營,而不是亂擺亂設的“地攤經濟” 。
開展此類臨時特色經營活動,到底該由誰來管理?工作意見提出,臨時占用公共空間開展特色經營活動堅持分級分類管理和“誰同意、誰管理”原則,實行市、區、街鄉鎮三級管理,按照市級指導、區級統籌、街鄉鎮實施的原則開展 。
明確牽頭單位,多部門共同參與,各司其職 。比如,市城市管理委負責將臨時占用公共空間開展特色經營活動影響市容環境、秩序環境問題納入首都環境建設月檢查 。市商務局負責提出全市需臨時占用公共空間的商圈、市級特色消費街區、步行街區、商業綜合體等試點區域的界定范圍(或企業名錄) 。指導各區商務部門落實特色經營區域、時間、品類等具體工作 。市城管執法局負責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
目前,全市已在望京小街、前門大街、百榮世貿等共近60余個點位,組織做好商戶特色經營工作 。相關企業和商戶在做好安全管理、疫情防控、門前三包有關工作的情況下,積極參與特色街區、商圈特色經營活動 。2021年,計劃在16個區分別選取2-3條大街作為試點,以“干凈、整潔、規范、有序、優美”為標準,創建“門前三包”精細化管理示范街(片區) 。
二、什么人可以臨時占用公共空間開展特色經營活動?
普通人能隨便上街“擺攤”嗎?對此,6部門聯合發出的工作意見明確提出,已入駐商圈、特色消費街區、步行街區、商業綜合體等區域的合法企業,可以按照政府劃定區域,在本商圈、特色消費街區、步行街區、商業綜合體自有用地(用地紅線)范圍、合理規劃的經營區域內,可開展餐飲等特色消費活動 。
關于疫情常態化防控期間臨時占用公共空間開展特色經營活動有關工作的意見(京管函〔2020〕181號)
各區人民政府,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重啟北京消費季、促進新消費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優化消費環境,加快恢復消費領域秩序、釋放消費潛力,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國務院令第684號)、《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就臨時占用公共空間開展特色經營活動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工作原則
開展特色經營活動須統籌協調助力經濟發展與加強城市管理、激發商業活力與規范市容市貌的關系,遵守"規定時間、規定區域、限定品類"的原則,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地方經濟發展與文化特色,并且不影響居民生活和安全出行,不破壞市容環境衛生,不占用道路停車泊位,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嚴格遵守消防救援、食品安全、產品質量、交通安全、廣告牌匾和臨時標語宣傳品、環境保護等管理規定 。
二、臨時占用公共空間的界定范圍
本意見所指臨時占用公共空間開展特色經營活動是已入駐商圈、特色消費街區、步行街區、商業綜合體等區域的合法企業,按照政府劃定區域,在本商圈、特色消費街區、步行街區、商業綜合體自有用地(用地紅線)范圍、合理規劃的經營區域內,可開展餐飲等特色消費活動 。
三、管理方式
臨時占用公共空間開展特色經營活動堅持分級分類管理和"誰同意、誰管理"原則,實行市、區、街鄉鎮三級管理,按照市級指導、區級統籌、街鄉鎮實施的原則開展 。
市級相關部門加強政策指導,及時通報工作,共享信息臺賬;區人民政府加強統籌組織與區域規劃,明確牽頭單位,商務、城市管理、城管執法、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開展特色經營區域論證、經營主體臺賬審核和監督管理;街鄉鎮負責特色經營活動的組織實施、建賬管理與日常監管 。
四、管理要求和程序
制定設置規劃 。各區人民政府綜合考慮市民生活需求,結合轄區商圈、商業綜合體、步行街區等商業活動情況,劃定全區臨時占用公共空間開展特色經營活動的區域范圍 。
明確工作程序 。各區人民政府按照市商務等部門提出的商圈、商業街區等意見,明確具體經營區域、經營時間和經營品類,以及包括現場活動管控、疫情防控、消防安全措施落實、環境衛生(垃圾分類)、門前三包、臨時性商業設施設置等承諾落實的管理措施 。在區人民政府統籌組織下,區商務、城市管理、市場監管、城管執法、消防救援等相關部門共同研究審議,加強溝通協作,優化服務指導,共同做好評估審核工作 。
經營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臨時占用公共空間的企業,應持有有效證照,落實企業經營主體責任,禁止轉包轉租,保障安全、合規經營 。餐飲企業嚴格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要求加工、供應食品,不得在露天環境下從事食品加工制作、燒烤食品、制作飲料等行為 。遵守市容環境衛生、生活垃圾管理規定,實行垃圾分類,無暴露垃圾、污跡等,務必做到人走場清 。不產生影響周邊居民的噪聲、異味、光污染等 。
五、職責分工
市城市管理委負責指導協調做好門前三包、環境衛生、垃圾分類、廣告牌匾、景觀照明等工作,負責將臨時占用公共空間開展特色經營活動影響市容環境、秩序環境問題納入首都環境建設月檢查,負責臨時占用公共空間相關工作的日常聯絡溝通 。
市商務局負責提出全市需臨時占用公共空間的商圈、市級特色消費街區、步行街區、商業綜合體等試點區域的界定范圍(或企業名錄) 。指導各區商務部門落實特色經營區域、時間、品類等具體工作,規范臨時占用公共空間經營工作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指導各區市場監管部門做好產品質量監管工作,以及企業許可經營場所內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
市城管執法局負責統籌指導區城管執法局和街鄉鎮綜合執法隊伍開展工作,并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
市消防救援總隊負責組織屬地消防救援支隊督促、指導臨時占用公共空間開展特色經營活動的經營管理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并做好協調配合工作 。
各區人民政府要統籌組織商務、城市管理、市場監管、城管執法、消防救援等相關部門,建立協調配合工作機制,規劃本區臨時占用公共空間特色經營區域,規范時間、限定經營品類,形成管理臺賬,于2020年9月15日前報市城市管理委 。同時制定管理規范和工作流程,加強相關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統籌調度各街鄉鎮落實臨時占用公共空間開展特色經營監督管理的主體責任,強化特色經營活動的日常監督檢查與周邊環境秩序管控工作,及時規范經營活動,及時查處違法行為 。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北京市商務局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北京市消防救援總隊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2020年9月8日
以上是【北京發文規范擺攤行為】的詳細全文內容,對于北京發文規范擺攤行為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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