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謝宇看守所求生親筆信曝光 在看守所寫信多久可以寫一次

吳謝宇本人的信件暫時還不能全部提供 , 后續會根據其本人意愿及案件進展適時公開 。先公開部分——
在信中 , 吳謝宇表示:“我真的不甘心 , 我這輩子就以這么個可惡、可恨、可悲、可恥、可鄙的罪人收場!”
“我真的好想能活下去 , 用我的實際行動去懺悔、去認錯、去改過、去贖罪 , 去說對不起 , 我真的好想能有機會能活著去做這些事啊 , 我才27歲啊 , 我真的還能做好多好多事情啊!”
“弒母者”吳謝宇上訴后 , 該案近日新增一名辯護律師 , 引發關注 。
澎湃新聞從吳謝宇二審辯護律師徐昕處獲悉 , 吳謝宇此前寫信請求他辯護 。律師披露的部分信件截圖顯示 , 吳謝宇字跡清晰、文字流暢 , 表達了強烈的求生欲 , 他表示自己才27歲 , 還能做很多事情 , 不甘心以一個罪人收場 , 希望以實際行動去改過贖罪 。

吳謝宇看守所求生親筆信曝光 在看守所寫信多久可以寫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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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謝宇庭審畫面 。庭審視頻截圖
徐昕表示:“吳謝宇本人的信件暫時還不能全部提供 , 后續會根據其本人意愿及案件進展適時公開 。”
在信中 , 吳謝宇表示:“我真的不甘心 , 我這輩子就以這么個可惡、可恨、可悲、可恥、可鄙的罪人收場!”
信中 , 吳謝宇用了較大的篇幅表露求生欲望:“我真的好想能活下去 , 用我的實際行動去懺悔、去認錯、去改過、去贖罪 , 去說對不起 , 我真的好想能有機會能活著去做這些事啊 , 我才27歲啊 , 我真的還能做好多好多事情啊!”

吳謝宇看守所求生親筆信曝光 在看守所寫信多久可以寫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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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謝宇在看守所期間寫的親筆信(部分)截圖 。受訪者提供
吳謝宇還在信中表示自己將悔罪改過:“過去我不懂怎么做人 , 現在我學會了 , 我真的已經改過自新 , 幡然悔悟 , 我真的好想能有機會去重新做人 , 去好好做人 , 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同時他還表示 , “我真的好想還能有機會 , 好想還能有時間 , 但我不知道我還有多少時間 。”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 , 8月26日上午 , 福州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以被告人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 , 數罪并罰 , 決定執行死刑 ,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 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 。
法院認為 , 吳謝宇為實施故意殺人犯罪 , 經過長時間預謀、策劃 , 主觀惡性極深 , 犯罪手段殘忍 。吳謝宇殺害母親的行為嚴重違背家庭人倫 , 踐踏人類社會的正常情感 , 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 罪行極其嚴重 。到案后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 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
庭審上談到對自己犯罪行為的認知 , 吳謝宇說:“我想去對他們說聲對不起 , 就是我的親人和朋友 , 我想去彌補他們 。雖然我知道我現在毫無能力 , 但我至少可以勞動 。我是沒有任何時間會浪費的 , 我每天每時每刻都在學習 。”
【吳謝宇看守所求生親筆信曝光 在看守所寫信多久可以寫一次】 徐昕向澎湃新聞表示 , 之所以接受吳謝宇委托 , 是“再三考慮后 , 認為該案不僅涉及生死、精神病司法鑒定等問題 , 也有助于思考人性 , 反思教育和社會問題 , 以減少類似悲劇的發生 。”
看守所里面人犯可以寫信出來 , 沒規定一個月只能寫多少次信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三十四條人犯與其居住在境內的近親屬通信 , 須經辦案機關同意 , 要求會見的須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的主管局、處長批準 。第三十八條看守所對人犯發收的信件 , 未受辦案機關委托檢查的 , 一律交辦案機關處理 。第三十九條受人犯委托的辯護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人 , 在人犯接到起訴書副本后 , 可以與人犯會見、通信 。
2、《看守所留所執行刑罰罪犯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罪犯可以與其親友或者監護人通信 ??词厮鶓攲ψ锓傅膩硗偶M行檢查 , 發現有礙罪犯改造內容的信件可以扣留 。罪犯寫給看守所的上級機關和司法機關的信件 , 不受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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