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老人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新加坡離婚財產分配

新加坡離婚財產怎么分?【70歲老人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新加坡離婚財產分配】新加坡《婦女憲章》規定,法院在判決離婚時,應平等公正地對婚姻財產進行分割 。法院在分割婚姻財產時,應當考慮案件的具體情況:(1)各方在金錢、實物、工作上對取得、增加及維持婚姻財產所做的貢獻(2)一方對雙方的共同利益或為子女的利益而欠下的債務或承受的負擔(3)子女的需要(4)各方對家庭的貢獻,包括操持家務,照顧家庭成員、長者或者其他依靠該家庭的親戚等(5)雙方對婚姻財產的歸屬及分割所作的任何協議(6)一方對婚姻期間居住的房屋單獨享有的免租占有或其他福利(7)一方對另一方的輔助或支持(物質的或非物質的),包括生意或工作上的輔助或支持 。此外,法院還應考慮與考慮贍養費同樣的因素(前述) 。分割財產時,法院可以采取出售婚姻財產、將財產信托給第三方、要求一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一定的金錢等方式 。法院還可以在任何其認為適當的時候,增加、變更或否決其先前做出婚姻財產的決定或決定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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