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程度鑒定標準


常用的人身損害傷殘評定標準
在司法實踐中,目前最常用的殘疾評定標準主要有三個:
(1)GB/T16180-2006《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簡稱“工傷標準”),適用于各種職工工傷事故的殘疾評定;
(2)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簡稱“交通標準”),適用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殘疾評定;
(3)《人體損害傷殘程度鑒定標準(試行)》(簡稱“傷殘標準”),適用于工傷、交通以外的各種意外傷害案件的殘疾評定 。目前無國家統一標準 。
此外,還有如下較為常用的標準:
(1)《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1990年頒布);
(2)《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衛生部2002年7月31日發布);
【傷殘程度鑒定標準】(3)保險業協會1998年頒布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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