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一年簽一次嗎


【勞動合同是一年簽一次嗎】勞動合同幾年一簽 , 法律并無規定 ,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即可 。用人單位可以選擇與勞動者一年簽訂一次勞動合同 。但是 , 簽訂第3次勞動合同的時候 , 勞動者有權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 要求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 , 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 , 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 , 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 , 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第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 , 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 , 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 , 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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