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之債怎么處理


不當得利之債的處理即不當得利的法律效力 。不當得利一經成立,當事人之間即發生債權債務關系 。受損人有權請求受益人返還不當得利,受益人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 。受益人返還的范圍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有所不同 。
1、受益人為善意,即不知情,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時不知道沒用合法根據,其返還利益的范圍僅以現存的利益為限,如利益不存在的,受益人不負返還義務 。現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態,如果形態改變,其財產價值仍然存在或可以代償,仍然屬于現存利益 。
2、受益人為惡意,即受益人知情,是指受益人受益時明知沒有合法根據,受益人應當返還其所得全部利益,即時其利益已不存在,也應負責返還 。
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時為善意,之后為惡意的,受益人返還的范圍應該以惡意開始時的利益范圍為準 。
【不當得利之債怎么處理】《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