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丟了怎么辦


【解除勞動合同丟了怎么辦】一般勞動合同法一式三份 , 由本人、用人單位和勞動部門各保存一份 。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丟失 , 可以到用人單位復印他們保存的一份 , 然后加蓋印章 , 標注復印件來源即可 。勞動者欲要解除勞動合同 , 辦理離職手續通常情況下是不需要勞動合同的 , 若單位非要你提供勞動合同 , 因為勞動合同是你與公司各執一份 , 你完全可以向公司的人事部門要求其出示另外一份存檔的勞動合同 。依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 ,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 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 經用人單位同意后辦理好相關的工作交接才能離職 , 否則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違約行為 , 要支付用人單位一定的補償金做為代價 。但前提是勞動者勞動合同沒有到期 , 如果勞動合同已經到期 , 你就可以無所顧及的走人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 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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