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與不動產權證的區別介紹 房產證有必要更換不動產證嗎

不需要 。
一、什么是“房產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
備注:1、2015年3月1日起《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實施,隨之“房產證”逐漸被“不動產權證”所替換;而自2017年5月1日起,全國所有市縣已經停發舊證、頒發新證了 。2、購房者原有的房產證依然是有效的 。按照國家“不變不換”的原則,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舊證、新證同時具有法律效應 。只要市民沒有辦理抵押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的需要,就不需要換證,舊證依然有效 。沒有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必須換證,以后依法辦理變更、轉移等登記工作時,將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權證書 。
【房產證與不動產權證的區別介紹 房產證有必要更換不動產證嗎】二、什么是“不動產權證”: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是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簿證 。
三、“房產證”和“不動產權證”有何區別
1、名稱不同
(1)“房產證”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權證;
(2)“不動產權證”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
2、性質不同
(1)“不動產權證”是“房產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合二為一 。
3、內容不同
(1)“房產證”內容包含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
(2)“不動產權證”內容對比“房產證”增加了鐳射防偽標簽、不動產單元號(具有唯一代碼,可以鎖定該不動產信息)、使用期限等內容 。
4、發證機關不同
(1)“房產證”印章:發證機關是市(縣)房地產管理局(房產管理局)或市(縣)人民政府;
(2)“不動產權證”印章:不動產登記機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確定的、統一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部門 。
5、費用不同
(1)辦理“房產證”的時候需要按照土地面積、房產面積分別進行兩次測繪、繳納兩次測繪費用,繳納兩次制證成本費;
(2)辦理“不動產權證”測繪只要一次就行,制證的成本費也就收一次 。另外,購房時所有手續都可在不動產登記中心一站完成 。
6、版本不同
(1)“房產證”只有一個版本;
(2)“不動產權證”是有兩個版本的,包括單一版和集成版:單一版證書記載一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集成版證書記載同一權利人在同一登記轄區內享有的多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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