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生育津貼的條件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 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 , 并且繼續為其繳費 。
【享受生育津貼的條件】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 。
申辦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手續 , 由用人單位持當地鄉鎮(街道)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簽發的相關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
其中申辦生育津貼或者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待遇的 , 還應當持嬰兒出生、死亡或者終止妊娠證明 。
【法律依據】《勞動部關于發布&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第五條:
女職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享受產假 。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照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 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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