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必須具備有哪些條件
【離婚必須具備有哪些條件】
協(xié)議離婚的條件:
1、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2、雙方當事人對子女和財產(chǎn)問題 , 已經(jīng)作了適當?shù)姆峙浜吞幚?nbsp;, 并且雙方?jīng)]有爭議 。
訴訟離婚的條件: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據(jù)】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 , 準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guān)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guān)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chǎn)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 , 發(fā)給離婚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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