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異地就醫報銷辦法 現在你知道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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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所在單位經辦人員持下面的報銷材料 , 于每月10日前上報所在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
2、所需證件:異地就醫申請表復印件;醫療費用發票(原件)醫療費用明細匯總清單(原件)疾病診斷證明書和出院小結(原件);患者社會保障卡和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患者在本市開戶的銀行賬戶復印件 。
3、各區將受理的有關費用單據進行錄入 , 并將初審后的相關材料于每月20日前上報市醫療保險管理辦公室審核結算一處 。
【山東異地就醫報銷辦法 現在你知道了嗎】4、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規定 , 參保人員因病住院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規定的比例給予報銷或支付 , 參保人員必須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住院 。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 ,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是不予支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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