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所得是怎么規定的
【違法所得是怎么規定的】違法所得的規定是《刑法》第六十四條: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 。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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