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匯算從2021年3月1日開始 。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 , 指的是年度終了后 , 納稅人匯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 , 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 , 得出應納稅所得額并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 , 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 , 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 , 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 。
辦理年度匯算需要哪幾步1、選擇辦理方式 。一共有三種:納稅人可以自行辦理;可以請任職受雇單位辦理 , 此時需要將自己2019年全部綜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如實提供給單位;也可以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個人代為辦理 , 此時要特別注意與受托人簽訂委托授權書 , 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 以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
2、選擇辦理渠道 。建議大家通過個人所得稅手機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辦理年度匯算 , 稅務機關將按一定規則給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 。如果納稅人不方便使用網絡 , 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者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
3、確定受理年度匯算申報的稅務機關 。負責接受納稅人年度匯算申報的稅務機關 , 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納稅人自行辦理或受托人為納稅人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情況下:(1)納稅人有任職受雇單位的 , 向其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 , 選擇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2)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 , 向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其中 , 已在中國境內申領居住證的 , 以居住證登載的居住地住址為經常居住地;沒有申領居住證的 , 以當前實際居住地址為經常居住地 。二是如果由扣繳單位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 , 則向扣繳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
4、填寫確認申報表 。這一步很重要 , 尤其是納稅人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 不論是選擇網絡、郵寄還是現場辦理 , 都需要填寫申報表 , 即便是選擇網絡辦理 , 稅務機關已按一定規則為納稅人預填了申報表數據 , 但納稅人仍需逐項梳理確認 , 申報表的填寫將直接導致退、補稅結果 , 因此這一步很關鍵 。大家要了解一個公式、注意四個項目、把握一個原則 。
【個稅匯算從什么時候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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