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分公司條件


根據公司法規定 ,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 , 設立分公司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符合規定的名稱;
2、營業場所在公司住所之外;
3、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4、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 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審批的 , 應當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 。
【法律依據】
【設立分公司條件】根據《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 。設立分公司 , 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 領取營業執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 , 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 , 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 , 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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