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帶民事訴訟的成立條件是怎樣的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成立的條件是:
(1)原告人必須是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 , 即法律中所說的被害人 , 所謂被害人是指其實體權利遭受犯罪行為直接侵害的人 , 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經營組織 。
(2)有明確的被告人 , 有賠償的具體請求和事實理由 。
(3)被害人的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 , 即兩者之間存在著必然的因果關系 。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 ,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 , 在刑事訴訟過程中 , 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
【附帶民事訴訟的成立條件是怎樣的】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 , 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 , 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 , 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財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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