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多次盜竊是怎樣規定的


【法律對多次盜竊是怎樣規定的】多次盜竊 , 通說認為是指三次以上盜竊 , 但不以每次盜竊都達到既遂為前提 。并且 , 多次盜竊不以行為人具有盜竊的慣常性為前提 , 即不要求客觀上達到慣竊的程度 , 也不要求行為人具有慣竊的習癖 。也就是說 , 多次盜竊中的每一次盜竊行為并沒有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 , 但由于其盜竊的多次性才將其規定為犯罪或升格為犯罪 。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 , 數額較大的 , 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 ,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 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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