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離婚后應如何分配


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的房款,屬于一方的個人婚前財產,離婚無需分割 。如果一方婚前出首付款買房,房屋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還貸 。如果雙方協議不成,法院判房子歸登記方,共同還貸部分及相應增值,由得房子的一方向另一方補償 。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
【婚前買房離婚后應如何分配】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