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財產的范圍是什么

【質押財產的范圍是什么】
質押財產的范圍,質押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兩種 。動產質押是指可移動并因此不損害其效用的物的質押;可作為質押的權利有: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 。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六十三條規定,本法所稱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移交的動產為質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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