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優先認購權有時效限制嗎

【新股優先認購權有時效限制嗎】

新股優先認購權有時效限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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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他人的,應該書面通知公司的其他股東,其他股東在收到通知三十日內不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股權放棄優先購買權 。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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