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哪些情況需要安胎呢?

孕期什么情況需要安胎呢?造成需要安胎的原因有哪些呢?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準媽媽在懷孕37周以前如果出現產兆,就需要安胎 。最典型的產兆是子宮收縮,其癥狀為下腹部出現陣陣發硬的現象,并且腰酸背痛 , 如果還合并有陰道出血、下腹部有便感及壓迫感就表示即將生產 。尤其當準媽媽睡覺或躺著時,最容易感覺到腹部的陣陣發硬,這與胎兒在母體內活動所引起的局部頂起來的硬是不大相同的,它是整個子宮都發硬 , 摸起來肌肉緊繃繃的 。

孕期哪些情況需要安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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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準媽媽在懷孕六七個月以后,會陸續出現子宮收縮的生理反應 , 這種子宮收縮不規則,幾乎不伴有疼痛,其特點是常在夜間頻繁出現,翌日早晨即消失,稱之為生理性宮縮,不會引起早產 。簡單來說,當準媽媽懷孕七八個月時,一天中出現5~8次這種斷斷續續的收縮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收縮頻率過高,甚至變成規律性收縮 , 每隔10多分鐘就出現—次的話,對準媽媽來說就是一個警訊,必須多加小心,最好盡快就醫 。
造成需要安胎的原因有哪些呢?
【孕期哪些情況需要安胎呢?】 約有30%的早產無明顯原因 。常見的誘因有:
1.生活節奏較為緊張或壓力大者,極易出現子宮收縮的情形 。
2.孕婦合并急性或慢性疾病或有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等 。
3.孕婦合并子宮畸形(如雙角子宮、縱隔子宮)、子宮頸松弛、子宮肌瘤 。
4. 腹部直接受撞擊、創傷等 。
5.前置胎盤或胎盤早期剝離、羊水過多或過少、多胎妊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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