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罪有追訴期嗎


教唆不是一個單獨的罪名,根據教唆他人實施的罪名確定追訴期限 。
【法律依據】
《刑法》第29條,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 。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
《刑法》第87條,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 , 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教唆罪有追訴期嗎】(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 , 經過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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