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并購有哪幾個常見方式

【企業并購有哪幾個常見方式】
企業并購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資產收購、股權收購三種形式 。
(1)公司合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通過訂立合并協議,共同組成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為 。
(2)資產收購指企業得以支付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勞務或以債務免除的方式,有選擇性的收購對方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資產 。
(3)股權收購是指以目標公司股東的全部或部分股權為收購標的的收購 。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規定,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 , 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 , 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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