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居住證辦理如何申領身份證 新鄉居住證辦理如何申領

新鄉居住證辦理如何申領身份證 新鄉居住證辦理如何申領

新鄉如何申領居住證
公民申領居住證應向登記站提交申領人居民身份證(申領人未辦理身份證的,需提交符合居民身份證采集標準的本人數碼相片)和暫住登記憑證,并根據情況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ㄒ唬┖戲ㄎ榷ň鴕抵っ?。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ǘ┖戲ㄎ榷ㄗ∷っ?。包括以下材料之一:房屋租賃合同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ㄈ┚投林っ?。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 。

辦理地址:新鄉市鳳泉區(縣)派出所所在地警務室街道
【新鄉居住證辦理如何申領身份證 新鄉居住證辦理如何申領】交通指引:乘坐2路、13路到鳳泉區新瑪大道581號下車 乘坐12路到鳳泉區大塊派出所下車
申請條件: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登記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 , 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
設定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制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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