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一次性營養補助費領取條件有哪些 無錫一次性營養補助費領取條件

無錫一次性營養補助費領取條件有哪些 無錫一次性營養補助費領取條件

無錫一次性營養補助領取條件詳情:
領取條件:
1.職工生育或者妊娠滿7個月引產的,發給一次性營養補助,標準為統籌地區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 。
自2021年7月1日起,生育保險一次性營養補助費計發標準調整為2315元 。

2.職工的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助,在用人單位連續繳費滿10個月后,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
溫馨提示:
1.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失業后 , 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的醫療費用、一次性營養補助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規定支付 。
2.生育津貼、一次性營養補助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給用人單位,由其支付給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
3.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上述費用無法正常發放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將上述費用直接支付給職工本人 。
【無錫一次性營養補助費領取條件有哪些 無錫一次性營養補助費領取條件】4.參加生育保險的失業女職工的一次性營養補助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支付給失業女職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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