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異地就醫備案變更相關規定是怎樣的?


合肥異地就醫備案變更相關規定是怎樣的?
異地居住人員備案生效后原則上6個月內不得申請變更 。因退休安置地、居住地或工作地發生變化的,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未變更的,按未備案處理 。常駐異地工作人員工作單位發生變化或退休的,原備案自行終止 。采用個人承諾備案的 , 不得辦理變更 。異地轉診轉院人員需要轉往備案地以外醫療機構就醫的,應重新申請備案 。參保人員因險種變化的 , 備案信息同步變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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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案有效期:
異地居住人員備案信息長期有效 。其中,以個人承諾備案的,當次可按異地居住人員醫保待遇執行,承諾人在承諾之日起1個月內補齊備案材料的,備案信息轉為長期有效 。異地轉診轉院自備案后12個月內有效 。參保人員在備案有效期內根據病情需要可在就醫地多次就診 。在備案有效期內入院或出院的,當次住院醫療費用視為在備案有效期內 。
異地就醫備案原則上在異地就醫前辦理 。異地就醫出院結算前補辦備案的,視為有效備案 , 就醫地定點醫療機構應為參保人員直接結算該次住院醫療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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