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龍灣區人才住房產權行政限制多少年?

溫州龍灣區人才住房產權行政限制多少年?

溫州龍灣區人才住房產權行政限制多少年?
答:10年,溫州龍灣區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日起10年內為產權行政限制,不得上市流通周轉、不得辦理抵押貸款(用于購買本套住房的公積金和商業按揭貸款除外),購房人發生離溫離職未就業創業6個月以上等情形的,購房人應征購政府產權份額 , 購房人按簽訂合同后在溫服務年限的比例優惠增購政府產權份額的,視同已享受過溫州政府人才購房優惠政策;購房人按全額增購政府產權份額的,視同未享受過溫州政府人才購房優惠政策,三年內不得在溫申請配租配售人才住房 。

產權行政限制自其取得完全產權后自動解除 。購房人可申請按市場評估價或原購買時備案價(核定價)核算增購價款 。
每位申購人僅有一次成功認購權利,申購人選房前請慎重決定認購行為,一旦選定房源并認購成功,不得再次更改 。
龍灣區政策咨詢電話:區委人才辦86966626、56571580
新區建設局(區住建局) 86359299、86359616
【溫州龍灣區人才住房產權行政限制多少年?】公證咨詢:0577-56579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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