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領取臨時信息牌的電動自行車何時不得上路

揚州領取臨時信息牌的電動自行車何時不得上路

領取臨時信息牌(治安登記牌)的電動自行車有5年過渡期,過渡期自2019年4月15日起2024年4月14日截止 。過渡期滿后,使用臨時信息牌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本市道路行駛 。
【揚州領取臨時信息牌的電動自行車何時不得上路】
提醒:治安信息牌(小白牌)僅適用于2019年4月15日之前生產的電動車(詳見《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動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有效期限:2019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4日 。銷售商戶通過虛假宣傳等手段違規為電動車發放治安信息牌的將承擔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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