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給孩子上戶口需要什么手續 蘭州孩子上學戶口新政策


蘭州市給孩子落戶辦理手續
一、辦理所需材料
(一)有《出生醫學證明》的,申報戶口所需材料:
1.父母親的《戶口簿》;
2.結婚證(非婚生育的不提供);
3.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 。
(二)沒有《出生醫學證明》,但持有醫療機構出具的“新生兒出生記錄”或“《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的,申報戶口所需材料:
1.父母親的《戶口簿》;
2.結婚證(非婚生育的不提供);
3.“新生兒出生記錄”"或“《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
4.監護人的書面申請 。
(三)沒有出生的任何手續,申報戶口所需材料:
1.父母親的《戶口簿》;

2.結婚證(非婚生育的不提供);
3.監護人書面申請;
4.權威部門出具《DNA親子鑒定意見書》 。
(四)本市公民在國外生育的小孩 , 申報戶口所需材料:
1.父母親的《戶口簿》;
2.結婚證(非婚生育的不提供);
3.父(母)親回國使用的護照;
4.出生證翻譯件和原件;
5.小孩持有的我駐外使領館頒發的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6. 市級出入境部門出具的《國籍確認表》 。
(五)新生兒父母均為現役軍人,且雙方或一方服役部隊駐地在本市的,申報戶口所需材料:
1.《出生醫學證明》;
2.雙方的軍官證(士官證);
3.軍人身份證;
4.結婚證 。
(六)新生兒母親為本市駐軍部隊現役女軍人(含士官),申報戶口所需材料:

1.《出生醫學證明》
2.部隊師(旅)級以上政治部門證明;
3.軍官證(士官證);
4.軍人身份證;
5.結婚證 。
(七)新生兒父母一方是現役軍人 , 另一方是本市集體戶口的,申報戶口所需材料:
1.《出生醫學證明》;
2.軍官證(士官證);
3.軍人身份證;
4.結婚證;
5.集體戶口證明 。
(八)新生兒父母一方是本市集體戶口,另一方是外地集體戶口的 , 申報戶口所需材料:
1.《出生醫學證明》;
2.父母的集體戶口證明;
3.父母的身份證;
4.結婚證 。
(九)新生兒父母雙方均為高校學生集體戶的 , 可隨父或隨母落任意一方的學生集體戶上,申報戶口所需材料:

1.《出生醫學證明》;
2.父母的學生集體戶口證明;
3.父母的身份證;
4.結婚證 。
(十)新生兒父母一方為本市轄區高校學生集體戶,另一方為現役軍人的,申報戶口所需材料:
1.《出生醫學證明》;
2.軍官證(士官證);
3.軍人身份證;
4.結婚證;
5.學生集體戶口證明 。
二、申請接收
由申請人向落戶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
三、辦理基本流程
【蘭州給孩子上戶口需要什么手續 蘭州孩子上學戶口新政策】1、申請人向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的材料 。
2、公安派出所對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當場予以辦理 。
四、審批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二條第一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 。
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
第九條 嬰兒出生后,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
(二)《甘肅省公安廳關于印發〈戶證工作規范化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甘公治發〔2001〕70號)中二、規范戶口、居民身份證申辦程序;
(三)《甘肅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規定》(甘衛發【2016】277號)第二十五條;
(四)《中國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辦法》第五條;
(五)《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16]63號) 。
來源:蘭州市公安局(https://gaj.lanzhou.gov.cn/art/2022/5/23/art_3991_11247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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