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員工自愿放棄繳納養老保險可以嗎?


【岳陽員工自愿放棄繳納養老保險可以嗎?】問:岳陽員工自愿放棄繳納養老保險可以嗎?
答:不可以 。有的公司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會要求員工簽訂一份,自愿放棄養老保險的承諾書,還有的員工為了少繳社保,多拿工資 , 主動交上承諾書,放棄繳納養老保險,要求公司將養老保險轉成工資支付給自己,這種《承諾書》不具有法律效力 。
為勞動者參加養老保險并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 , 這項義務不能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通過約定變更或者放棄 。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 , 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 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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