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網約車運輸證怎么辦理 蘭州市網約車經營許可辦理指南


蘭州市網約車資格證辦理
一、申請條件
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企業法人資格或者在本市設立分支機構并取得營業執照;
(二)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有開展網約車經營的互聯網平臺和與擬開展業務相適應的信息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具備供交通、通信、公安、網信等相關監管部門依法調取查詢相關網絡數據信息的條件 , 網絡服務平臺數據庫接入客運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監管平臺,服務器設置在中國內地,有符合規定的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三)使用電子支付的,應當與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簽訂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的協議;
(四)在本市有相應的服務機構及服務能力;
(五)有與經營業務相適應的經營場所和管理人員;
(六)有健全的經營管理、車輛維護、安全生產管理和服務質量保障等制度;

(七)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
外商投資網約車經營的,除符合上述條件外 , 還應當符合外商投資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
二、受理部門
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向市、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
網上辦理:甘肅政務服務網
三、車輛條件
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本市注冊登記的七座及七座以下乘用車(微型面包車除外),車輛登記使用性質為“預約出租客運”;
(二)符合安全和環保等質量標準,有關參數、性能、要求符合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規定;

(三)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智能視頻監控裝置和應急報警裝置;
(四)車輛初次注冊登記日期至申請網約車經營時未滿三年,且車輛在檢驗有效期內 。
市、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為符合條件的車輛發放網約車運輸證 。
車輛的具體標準和營運要求,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的發展原則 , 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
四、所需材料
1、線上服務能力認定結果
2、經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
3、與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簽訂的支付結算服務協議
4、證明材料
5、服務所在地辦公場所、負責人員和管理人員等信息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已關聯電子證照,可免提交)
7、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托書(已關聯電子證照,可免提交)

8、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資信證明(已關聯電子證照,可免提交)
9、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申請表
五、辦理流程
受理→審核→審批→辦結
六、辦理時限
依照前款規定收到申請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 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 。二十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實施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予以許可的,應當在十日內向申請人頒發網約車經營許可證;不予許可的 , 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
七、車輛報廢條件
網約車車輛行駛里程達到六十萬千米(以車載衛星定位記錄數據為準)應當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六十萬千米但使用年限達到八年時 , 應當退出網約車經營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終止為其提供線上服務,經營者應當將網約車運輸證交回原許可機關并辦理退出經營手續 。
八、證件延續
網約車經營許可到期后 , 網約車經營者擬繼續從事經營的,應當在許可有效期屆滿六十日前,向原許可機關提出申請 。原許可機關應當依法在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 。
九、證件注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辦理網約車運輸證的注銷手續:
(一)網約車運輸證有效期屆滿或者被依法吊銷的;
(二)車輛已達到國家規定報廢標準的;
(三)車輛退出網約車經營的;
(四)車輛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五)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 。
網約車因前款規定情形被注銷網約車運輸證后 , 市、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做好車輛使用性質的變更工作 。
【蘭州市網約車運輸證怎么辦理 蘭州市網約車經營許可辦理指南】來源:蘭州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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