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遷戶口在哪里 哪些人可以遷入宿州市戶口?

宿州市遷戶口在哪里 哪些人可以遷入宿州市戶口?

在市區、縣城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按照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在城鎮(包括市區、縣城和建制鎮)登記常住戶口:
1、在城鎮擁有合法產權房屋的 , 如以購買商品房、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權,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請登記;

2、在城鎮租賃合法產權房屋且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居住的,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請登記;

3、在宿州市投資經商,有合法穩定經營場所、取得工商營業執照 , 或成立民辦非企業單位且依法辦理登記的,可以在單位住所地、經營場所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申請登記;

4、來宿州市工作的大中專、技工院校以上畢業生,可在創(就)業地或居住地申請登記;
5、進城務工人員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可以在工作地申請登記;
6、在宿州市就業的人員,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的,以及具有中級工以上職業資格、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或者屬于其他緊缺人才的,可在就業地或居住地申請登記;
7、屬于“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的,可在共同生活親屬的居住地申請登記;
【宿州市遷戶口在哪里 哪些人可以遷入宿州市戶口?】8、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有關規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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