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獨生子女證獎勵政策 宜昌獨生子女補貼標準


獎勵政策 從領證之月起至獨生子女滿14周歲止,每月發給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發給不低于1500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的一方單位全額負擔;夫妻雙方為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或者個體工商戶的 , 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組織發放 , 所需費用納入地方財政預算 。
【宜昌獨生子女證獎勵政策 宜昌獨生子女補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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