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居民醫保 成都居民醫保待遇報銷全指南


待遇計算時間 醫療待遇有效期
1、集中籌資期內參保
集中籌資期內參保人員的2024年各項醫療保障待遇自2024年1月1日起開始享受(首次或非連續參保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的,該項待遇自2024年4月1日起開始享受) 。
【成都 居民醫保 成都居民醫保待遇報銷全指南】2、集中籌資期外參保
符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條件的人員可在集中籌資期外參保 , 按個人繳費標準全額繳費 。集中籌資期外參保的 , 自參保繳費之日起90天后(不含第90天) , 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參保繳費時間以稅務系統記錄的繳費時間為準 。

新生嬰兒在出生之日起180天內參加出生當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保險待遇從出生之日享受到出生當年12月31日;新生嬰兒在出生當年9月1日至12月25日期間參加出生次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保險待遇從出生次年1月1日享受到出生次年12月31日;新生嬰兒在出生之日起180天后參加當前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自參保繳費之日起90天后(不含第90天) , 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
政策來源:成都醫保局官網,鏈接https://cdyb.chengdu.gov.cn/ylbzj/c128998/2023-08/31/content_0216fdc71299427b91d7666454e7053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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