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工傷保險繳費基數調整 貴陽工傷保險繳費基數


貴陽工傷保險繳費基數
【貴陽工傷保險繳費基數調整 貴陽工傷保險繳費基數】參保單位據實申報參保職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職工工資收入按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工資總額統計口徑填報 。
個人月繳費基數保底標準為上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封頂標準為上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00% 。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以在本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至300%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 。
【拓展內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執行 。即: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一至四級傷殘)的工傷職工 , 用人單位不得與其終止勞動合同;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五至六級傷殘)的工傷職工,經勞動者本人提出,用人單位可以與其終止勞動合同,并依法支付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至十級傷殘)的工傷職工,用人單位可以與其終止勞動合同,并依法支付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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