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戶分離怎么辦理居住登記


上海人戶分離怎么辦理居住登記
居住登記對象:本市戶籍人員中戶籍地與居住地不一致的人戶分離人員,可以辦理居住登記;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有多個居住地的 , 應當選擇一個經常居住地,作為辦理居住登記的實際地址 。
辦理渠道:
線下辦理: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前往任一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辦理、補領、注銷《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經審核符合辦理條件的,當場辦結 。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系未成年人的 , 由其監護人代辦 。
線上辦理:可通過“隨申辦”APP、“隨申辦”微信或支付寶小程序搜索“人戶分離居住登記”進入業務聚合頁面后選擇具體辦理事項 。居住登記受理范圍僅限居住在本人或監護人自購或租賃房屋的本市戶籍人員,居住登記注銷受理范圍僅限已辦理過居住登記的本市戶籍人員 。市民提交辦件申請后,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將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審核,反饋辦結意見 。

辦理所需材料:
主要涉及3類材料:一是《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表》(線上辦理時該材料免于提交);二是本人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個人戶口卡》或加蓋單位人事(或保衛)部門印章的《集體戶口個人信息頁》復印件等有效身份證明;三是居住房屋產權證明、租用居住公房憑證等房屋有效權證、由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或單位人事(或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

委托他人代辦的,應當提供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委托書 。監護人代辦的 , 應當提供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監護關系證明 。
選擇線上辦理時 , 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薄》、《個人戶口卡》、居住房屋產權證明、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和監護關系證明等材料支持調取相關電子證照 。
常見問題解答:
1.辦理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后,市民如何領取《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
答:線下辦理的,經審核通過后,當場領取《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 。線上辦理的,經審核通過后,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根據市民線上選擇的憑證領取方式(分為“受理中心自取”或“郵政快遞”),電話通知市民自取或安排快遞寄送(快遞收費標準為15元每筆,僅限市內到付) 。
【上海人戶分離怎么辦理居住登記】
2.市民如何補領《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
答:有效期內《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損壞難以辨認或丟失的,市民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前往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補領《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 。補辦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有效期自原辦理之日起算 。
3.2024年2月20日前已辦理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的效力如何?
答:新修訂的《上海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辦法》設置了過渡期條款 , 即《上海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辦法》實施前已辦理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繼續有效,有效期至2025年2月19日 。
同時,有意愿的市民可以持《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或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前往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換領《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有效期至2025年2月19日 。
4.哪些情形需要注銷居住登記或重新辦理居住登記?
答:辦理居住登記后回戶籍地居住、戶籍遷入居住地或不在本市居住的,應當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前往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通過本市“一網通辦”平臺,提交申請注銷居住登記 。
辦理居住登記后居住地發生變化或《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有效期屆滿的,可以前往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通過本市“一網通辦”平臺,提交申請重新辦理居住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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