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珠海高新區公辦中小學學位是怎么安排的?


2024珠海高新區公辦中小學學位是怎么安排的?
學位安排
(一)高新區戶籍學生
1.房產地址與戶籍地址一致的:按學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完全產權房產和戶口簿一致的登記地址所在學區安排學位 。如本學區學位不足,按學生戶籍最后一次遷入時間先后順序安排學位,無法安排在本學區學校的學生,統籌安排至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
2.屬舊村改造區域的:父母原持有完全產權房產,但因高新區舊村改造而搬遷的學生,憑區城市更新部門出具的更新證明,可在搬遷前房產所在學區安排學位 , 也可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到現居住地所在學區學校 。屬強制拆遷的,統籌安排學位 。
3.房產地址與戶籍地址不一致的:父母持有的完全產權房產地址,與學生本人戶籍登記地址分屬高新區內不同學區的,按父母完全產權房產所在學區安排學位;高新區內房、戶地址不一致且有多套房產的,只能用大于50平方米的房產申請學位 。如本學區學位不足,按“不動產權證”或“房地產權證”登記時間先后順序安排學位 , 無法安排在本學區學校的學生,統籌安排至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

4.已購高新區內唯一一套完全產權房產,但未辦理《不動產權證》的:以不動產登記中心核查的全權房產信息為準,在該房產所在學區學校安排學位 。無法安排在本學區學校的學生,統籌安排至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
5.學生的戶籍地址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全權所有或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全權共有的房產地址相同的:按該房產所在學區安排學位 。如本學區學位不足,按學生戶籍最后一次遷入時間先后順序安排學位,無法安排在本學區學校的學生,統籌安排至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
6.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租賃政府公共租賃住房的:可憑有效的公共租賃住房合同及交租證,按該公共租賃住房所在學區申請學位,如本學區學位不足,按該租房合同簽訂時間先后安排學位,無法安排在本學區學校的學生 , 統籌安排至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
7.持有非完全產權房產的:學生及其父母持有高新區內房產,但所占份額不足100%,按照學生戶口所在學區安排學位 。如本學區學位不足,按學生戶籍最后一次遷入時間先后順序安排學位,無法安排在本學區學校的學生 , 統籌安排至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

8.無高新區房產或戶籍在其非三代以內直系親屬房產內的:按照學生戶口所在學區安排學位 。如本學區學位不足,按學生戶籍最后一次遷入時間先后順序安排學位 。無法安排在本學區學校的學生,統籌安排至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
9.2024年5月22日-8月31日期間取得房地產權證或戶籍的:統籌安排就讀 。
(二)政策性照顧生
10.符合珠海市規定的政策性照顧類學生,統籌安排學位 。
11.符合高新區規定的政策性照顧類學生,統籌安排學位 。高新區政策性照顧類學生包括:
(1)高新區高層次人才適齡子女;
(2)區內重點企業高管適齡子女;
(3)入選高新區特色產業人才庫人才的適齡子女;
(4)2022-2023年度獲得珠海市或高新區“產業發展和創新人才獎勵”的人才適齡子女;

(5)區內重點企業中層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的適齡子女;
(6)區內除重點企業以外的企業高管、中層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的適齡子女;
(7)文化、教育及衛生系統人才或經區認定的其他人才的適齡子女 。高新區政策性照顧類學生資格認定由區相關職能部門完成 。上述重點企業包含:規上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獨角獸企業和近兩年新引進的重點項目 。
12.在高新區工作生活的港澳籍人員(以港澳居民居住證或完全產權房產信息或社保繳納信息為準)的港澳籍適齡子女,按高新區內完全產權房產或居住證地址統籌安排學位 。
(三)珠海市戶籍(除高新區外的其他區戶籍)學生
13.父母雙方或一方是高新區戶籍的,視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讀 。
14.父母或父母一方是珠海市(非高新區)戶籍,在高新區持有完全產權房產(只能用大于50平方米的房產申請) , 在高新區有累計半年以上的社保(五險)繳納記錄 , 且在有效期內的,視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讀 。
15.父母或父母一方是珠海市(非高新區)戶籍,近10年在高新區內累計繳納社保(五險)5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內的,可視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讀 。
學位按照上述15類依順序錄取 , 如有空余學位 , 招收憑積分入讀學生 。
(四)非珠海戶籍學生(憑積分入讀學生)
16.父母雙方或一方是高新區戶籍的:參照《珠海高新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辦法》(附件5)執行 。其中,居住年限以高新區戶籍父(母)親一方入戶時間計算 , 近十年內的居住證年限及入戶時間可以累計 , 最高不超過80分 , 其余項目不變 。
17.父母雙方或一方是珠海市(非高新區)戶籍的:父母雙方或一方需在高新區有合法穩定職業或合法穩定住所,參照《珠海高新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辦法》執行 。其中 , 居住年限以珠海市(非高新區)戶籍父(母)親一方的入戶珠海時間計算,近十年內高新區居住證年限及入戶時間可以累計,最高不超過80分 。其余項目不變 。
18.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按《珠海高新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辦法》(附件5)執行 。
【2024珠海高新區公辦中小學學位是怎么安排的?】第16、17、18 類安排學位時不分先后,積分達到分數線即按其自有完全產權房產所在學區安排學位;無房產或僅有部分產權房產的,根據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就讀公辦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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