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高校畢業生發放生活補貼申請流程

淄博市高校畢業生發放生活補貼申請流程

【淄博市高校畢業生發放生活補貼申請流程】申報和認定方式
(一)無形認證 。市、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通過有關信息系統和大數據平臺,每月10日(法定節假日順延)調取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名單,10個工作日內審核后直接發放,并在初次發放時通過消息提醒方式告知畢業生本人 。
(二)個人申請 。

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之一自主申請:
(1)網上申請 。通過淄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溫暖淄博人社”APP、“淄博人社”微信公眾號(2020年2月1日正式運行,此前為試運行階段)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

(2)現場申報 。就職于市屬事業單位、市屬國有企業名單的向市行政服務中心人社窗口現場申報;其它單位就業的到單位所在地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窗口申報;并填報《淄博市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申請表》 。

(三)其它所需信息 , 由市、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通過“淄博市智慧人社綜合服務平臺”“山東省公共就業與人才服務系統”等信息系統,查詢簽訂合同、就業登記、繳納社會保險、工商登記、學歷學位等情況(系統內無法獲取的信息,須由本人提供 。在央屬、省屬企業就業的,申請人還須提供金融機構代發工資證明) 。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學士本科生、大專生、高職和中職畢業生與初次就業的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不在市內再次就業的,停發生活補貼;一年內轉崗就業的 , 繼續執行補貼政策 。生活補貼發放最長不超過60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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