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未安裝ETC裝置的車輛能否享受通行費優惠

淄博未安裝ETC裝置的車輛能否享受通行費優惠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加快推進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快捷收費應用服務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改基礎〔2019〕935號) , 自2020年1月1日起 , 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 , 各類通行費減免等優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統實現 。
考慮到運輸企業和貨車車主對預約通行方式還需要逐步適應 , 對運輸鮮活農產品和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插秧機)的車輛,設置了半年過渡期 。在2020年6月30日前,這些運輸車輛,未安裝ETC車載裝置的,經出口收費站查驗后符合條件的,也可免收車輛通行費 。出臺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通行費優惠政策的省份,可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過渡期政策 。過渡期結束后,運輸鮮活農產品、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插秧機)和國際標準集裝箱的車輛,通過安裝ETC車載裝置并預約通行的方式 , 享受通行費優惠政策 。【淄博未安裝ETC裝置的車輛能否享受通行費優惠】

未安裝ETC,或已安裝ETC但在入口收費站未使用,以及被列入ETC用戶信用黑名單等原因無法正常使用 , 領取CPC卡或紙質通行券通行的車輛 , 均不再享受免費通行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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