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電動摩托車上牌 淄博電動自行車上牌指南

淄博電動摩托車上牌 淄博電動自行車上牌指南

為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和使用管理,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四部委,聯合印發《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管理的實施意見》,確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省開展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掛牌工作 。
辦理條件
一、可以上牌的

1、獲得CCC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經核驗車輛和資料符合條件的,予以注冊登記 , 核發電動自行車號牌 。
2、2019年4月15日之前購買的符合舊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具備腳踏騎行功能,且經核驗車輛和資料符合條件的,予以注冊登記,核發電動自行車號牌 。
3、對不符合上述兩類情形的電動二輪車(電動摩托車除外),實行備案登記,發放臨時號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二、不可以上牌的
1.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2.電動自行車來歷證明、產品合格證與電動自行車信息不符的
3.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拼裝、篡改的

4.電動自行車整車編碼缺失、鑿改的
5.電動自行車屬于被盜搶的
6.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情形 。
掛牌登記時間
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結束 。
停止辦理時間
自2020年6月1日起,停止辦理舊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及臨時號牌發放業務 。
禁止上路時間
2020年6月1日起 , 未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臨時號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駛 。
【淄博電動摩托車上牌 淄博電動自行車上牌指南】2023年1月1日起,使用過渡期臨時號牌的電動二輪車將不得上道路行駛 。過渡期內廣大車主可以通過以舊換新、折價退車、拆解報廢等方式積極主動置換和淘汰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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