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氫吡啶 吡啶影響生育

柳氮磺吡啶腸溶片對生育有影響嗎?吃柳氮磺吡啶片對生育
適 應 癥〕磺胺類藥 。用于潰瘍性結腸炎、非特異性慢性結腸炎等 。
〔藥理作用〕抗炎藥 。以大鼠免疫性潰瘍結腸炎模型的藥理實驗進行了栓劑肛門給藥和片劑口服灌胃兩種途徑治療結腸炎效果的對比觀察,結果顯示肛栓的治療效果
明顯優于口服 。
長期服藥可發生惡心、嘔吐、藥疹、藥物熱、白細胞減少等不良反應 。服藥期間應檢查血象 。肝、腎病患者慎用 。尚可影響精子活動能力而致男性不育癥
不良反應】
血清磺胺吡啶及其代謝產物的濃度(20~40mg/ml)與毒性有關.濃度超過50mg/ml時具毒性,故應減少劑量,避免毒性反應.
1.過敏反應較為常見,可表現為藥疹,嚴重者可發生滲出性多形紅斑,剝脫性皮炎和大皰表皮松解萎縮性皮炎等也有表現為光敏反應,藥物熱,關節及肌肉疼痛,發熱等血清病樣反應.
2.中性粒細胞減少或缺乏癥,血小板減少癥及再生障礙性貧血.患者可表現為咽痛,發熱,蒼白和出血傾向.
3.溶血性貧血及血紅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患者使用后易發生,在新生兒和小兒中較成人為多見.
4.高膽紅素血癥和新生兒核黃疸.由于可與膽紅素競爭蛋白結合部位,致游離膽紅素增高.新生兒肝功能不完善,故較易發生高膽紅素血癥和新生兒黃疸.偶可發生核黃疸.
5.肝臟損害,可發生黃疸,肝功能減退,嚴重者可發生急性肝壞死.
6.腎臟損害,可發生結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發生間質性腎炎或腎管壞死的嚴重不良反應.
7.惡心,嘔吐,胃納減退,腹瀉,頭痛,乏力等.一般癥狀輕微,不影響繼續用藥.偶有患者發生艱難梭菌腸炎,此時需停藥.
8.甲狀腺腫大及功能減退偶有發生.
9.中樞神經系統毒性反應偶可發生,表現為精神錯亂,定向力障礙,幻覺,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現均需立即停藥.
10.罕見有胰腺炎,男性精子減少或不育癥.
【禁忌】
對磺胺類藥物過敏者,孕婦,哺乳期婦女,2歲以下小兒禁用.
【注意事項】
1.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肝功能損害,腎功能損害患者,血卟啉癥,血小板,粒細胞減少,血紫質癥,腸道或尿路阻塞患者應慎用.
2.應用磺胺藥期間多飲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結晶尿的發生,必要時亦可服堿化尿液的藥物.如應用本品療程長,劑量大時宜同服碳酸氫鈉并多飲水.以防止此不良反應.治療中至少每周檢查尿常規2~3次,如發現結晶尿或血尿時給予碳酸氫鈉及飲用大量水,直至結晶尿和血尿消失.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應用本品易致腎損害,應慎用或避免應用本品.
3.對呋塞米,砜類,噻嗪類利尿藥,磺脲類,碳酸酐酶抑制藥及其他磺胺類藥物呈現過敏的患者,對本品亦會過敏.
4.治療中須注意檢查以下幾項.
(1)全血象檢查,對接受較長療程的患者尤為重要.
(2)直腸鏡與乙狀結腸鏡檢查,觀察用藥效果及調整劑量.
(3)治療中定期尿液檢查(每2~3日查尿常規一次)以發現長療程或高劑量治療時可能發生的結晶尿.
(4)肝,腎功能檢查.
(5)遇有胃腸道刺激癥狀,除強調餐后服藥外,也可分成小量多次服用,甚至每小時一次,使癥狀減輕.
(6)根據患者的反應與耐藥性,隨時調整劑量,部分患者可采用間歇治療(用藥二周,停藥一周).
(7)腹瀉癥狀無改善時,可加大劑量.
(8)夜間停藥間隔不得超過8小時.
(9)腎功能損害者應減小劑量.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磺胺藥可穿過血胎盤屏障至胎兒體內,動物實驗發現有致畸作用.人類中研究缺乏充足資料,因此孕婦應禁用.
【二氫吡啶 吡啶影響生育】2.磺胺藥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濃度約可達母體血藥濃度的50%~100%,藥物可能對乳兒產生影響磺胺藥在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的新生兒中的應用有導致溶血性貧血發生的可能.因此哺乳期婦女應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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