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破產公司的錢要還嗎


欠破產公司的錢要還 。在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欠破產公司錢的當事人應當向破產公司的破產管理人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 。如果欠錢的當事人拒不歸還的,管理人可以以公司的名義向其追責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十七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管理人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 。債務人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故意違反前款規定向債務人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使債權人受到損失的,不免除其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的義務 。
第三十八條
【欠破產公司的錢要還嗎】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占有的不屬于債務人的財產,該財產的權利人可以通過管理人取回 。但是,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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