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病能監外執行
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可以監外執行 。至于罪犯所患何種疾病屬于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需要由執行機關根據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開具的證明文件,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確定 。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規定,逃避刑罰的執行 。而確定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來出具證明文件,也是為了防止各種醫院都出具證明文件,造成執行中的混亂,使執行機關難以確定 。在一般情況下,如果罪犯患有的疾病危害到自己或者其他人的生命健康,靠關押場所的醫療條件難以治好的疾病,可以認定為嚴重疾病等 。
《刑事訴訟法》第254條規定,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有什么病能監外執行】(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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