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第二次續簽是幾年


書面勞動合同第二次簽幾年,法律沒有強制性規定 。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簽多久都可以 。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第二次續簽是幾年】《勞動合同法》第十三條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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