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不能要求返還彩禮


1、已經登記結婚并同居生活的 。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 , 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 。
3、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 。
4、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 , 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
法律依據:
【哪些情形不能要求返還彩禮】《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規定 ,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 , 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 , 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這兩項的規定 , 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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