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假多少天


產假期滿后 , 用人單位應當在工作日內安排不少于一小時的哺乳 , 稱為哺乳假 , 視為工作時間 。母乳喂養假一年 , 每天可享受兩次哺乳時間0.5小時 , 可合并為1小時 。1.哺乳時間:對于撫養一歲以下嬰兒的女工 , 在每次工作時間輪班時應給予她們兩次哺乳時間 , 一次哺乳時間應為30分鐘 。你也可以將兩次哺乳時間結合起來 。2.嬰兒滿一歲后 , 被診斷為虛弱兒童 , 哺乳期可適當延長 , 但最多不超過六個月 。3.被診斷為更年期綜合征的女工有嚴重的癥狀 , 每月可放假1-2天 。4.女教師的產假是在寒暑假期間 , 可以延長寒暑假的休假時間 。
法律依據
【哺乳假多少天】《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 , 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 , 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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