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罪取保候審的情形是哪些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1條、第60條、第65條、第75條的規定,非法經營罪取保候審的條件是: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的;
4、對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證據還不充足的;
5、法定羈押期限屆滿尚不能結案的;
6、提請逮捕后,檢察機關不批準逮捕,需要復議、復核的;
【非法經營罪取保候審的情形是哪些】7、移送檢察機關后 , 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復議、復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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